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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了9个方面45大项改革内容,200余项具体改革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次推出的诸多改革举措,包括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审判体制机制、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健全完善诉讼制度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基本上涵盖了审判权力运行、机构职能设置、司法资源配置等各个关键环节,有利于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公平正义。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各类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既是实现正义的舞台,也是输送正义的源泉。《纲要》明确了加强案件审理、完善裁判规则等工作要求,有利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更好地做出经得起时间和公众检验的司法裁判。
从本质而言,法院既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在新形势下,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既考验各级司法机关的能力水平,也考验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纲要》围绕如何“定分止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强化科学审判管理,完善裁判理念和方式,防止“程序空转”,注重审判的综合效果,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等,有利于各级法院综合运用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
经济要发展,营商环境是基础,而法治化水平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此前,个别执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违规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此类行为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一地营商环境的污染。《纲要》提出要“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完善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处置机制和裁判规则,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些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现司法正义,核心是规制审判权力,关键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纲要》提出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法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促进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水平,完善司法问责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有利于将司法改革推向新的更高层面。
司法改革任重道远。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最大的期待,也是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法院的各项建设也应与时俱进,让司法工作顺应形势之变,回答使命课题。《纲要》是一张细致入微的司法改革蓝图,以此指导法院建设,将可更好地改进司法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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