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月受案26万余件背后的
监督新格局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
要点提示
◆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规模总体保持平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万余件,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评估显示,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再审检察建议的再审改变数、再审改变率均有明显提升。
◆为配合国家执行体制改革,强化对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将重点关注终本执行案件,适时开展专项监督。
◆针对“必要性”把握不准等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推动各地把检察资源用在诉讼能力弱等真正需要帮助的特定群体上。
位列“四大检察”之一,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部门,过去的一年,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民事检察取得了哪些可圈可点的成绩?面对“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的繁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民事检察又将如何开启新的征程?
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做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就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民事检察监督新格局正在形成
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规模总体保持平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万余件。
“26万余件”的背后是怎样的民事检察履职?对这一数字,蓝向东进行了细致分析:从案件类型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占比稳步上升,民事检察履职更加聚焦主责主业;从数量上看,基层检察院办案量占比74.4%,地市级检察院占比22.2%,省级检察院占比1.9%,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访谈中,蓝向东还对办案质效进行了类型化分析: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持续提升。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6766件,提出抗诉330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案共2912件,民事抗诉改变率为86.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621件,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为91.6%。
——民事审判、执行违法活动监督更加精准。对于存在程序违法导致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个案监督;对于一些程序性瑕疵或者理念、认识不够导致的一般违法问题,以类案监督、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为主,严控检察建议“凑数案”。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针对“必要性”把握不准等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推动各地把检察资源用在诉讼能力弱等真正需要帮助的特定群体上。
——虚假诉讼监督效果初步显现。伴随着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的持续深入,虚假诉讼高发态势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
顶层制度“加持”下的
高质效民事检察履职
2023年底,“两高”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同级监督的重要顶层制度设计,这一《意见》深受关注。
为更好地推动制度的落实,2024年,民事检察厅通过个案评查、质量评析和实地阅卷等形式,就贯彻落实《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显示,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再审检察建议的再审改变数、再审改变率均有明显提升。”蓝向东说,从外部实践来看,审判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司法共识日益增多;从内部机制来看,检察一体履职意识增强,保障了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
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9777件,提出检察建议49873件,法院同期采纳4190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84%。
在实务界看来,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在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仍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检察监督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2024年7月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检党组就“健全国家执行体制”作出检察侧的改革落实举措——跟进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研究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
终本执行案件,是指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其目的是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程序性结案问题。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滥用情况。”蓝向东透露,为配合国家执行体制改革,强化对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将重点关注终本执行案件,并适时开展专项监督。
民事检察管理
告别简单的“加减乘除”
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以及加强“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
在蓝向东看来,“一取消三不再”后,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要立足民事检察厅在管理体系中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民事检察管理的具体路径,持续加强对民事抗诉等重要业务态势以及重点办案领域的业务管理。”
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正确认识下,变化正在发生。
据了解,自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以来,民事检察厅加强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环节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情况。
变化也不止于最高检本级办案,蓝向东向记者提及了对下业务指导中的“民事检察高质效履职办案工作提示”工作举措。“这是落实业务管理的一个创新,有利于指导民事检察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不久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必要性”把握不准等问题,最高检民事检察厅专门下发工作提示,充分发挥业务管理的领导作用。“业务管理不再是简单的数字‘加减乘除’,而是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更有助于解决实践问题。”蓝向东说。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记者:于潇 摄影记者:钟心宇 视频:徐谦 向德胜 梁泽鹏 赵瑞 刘羽飞 王超 海报:察画汇创意社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