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故乡总有一种深情油然而生,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血浓于水的深情。生于斯并长于斯,而后走得再远漂泊再久,亲人在这里,根在这里,怎么能忘记?那种感情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迅哥回乡了,回到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故乡的萧条沉寂让他禁不住感到悲凉,这次是专为别它而来的,本没有什么好心绪。又看到这样一番破败的景象,更是悲伤了。幼时的好友闰土来了,一点都认不出他了,不仅外貌变了,说话吞吞吐吐,和小时候判若两人,他竟然开口叫我老爷,这让我感觉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厚障壁了。豆腐西施杨二嫂说话尖酸刻薄,印象中的她终日坐着,今天的她变得那么不敢相认人,她临走时,把一副手套顺便塞在裤腰里带走了。故乡景变了,人也变了,一切都那么陌生,让迅哥儿内心伤感,但对下一代充满希望,希望他们都能过上一种新生活,理想的生活。这篇《故乡》写于旧时,辛亥革命后,和今天我对故乡的感悟大不相同,我的故乡是美好的,虽然不是记忆中的样子了,但它变得越来越美好,虽然人气寡淡了,但是它的模样越发端庄秀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