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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论坛 | 深入践行“枫桥经验” 夯实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通化路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9 08:38:11   浏览次数:10  发布人:e269****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文 |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继强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出重大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乎民生福祉,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吉林省通化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通化法院”)汲取“枫桥经验”思想精髓,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历史传承,创新司法实践,着力打造“三地法庭”,努力夯实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文 |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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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出重大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乎民生福祉,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吉林省通化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通化法院”)汲取“枫桥经验”思想精髓,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历史传承,创新司法实践,着力打造“三地法庭”,努力夯实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通化路径”。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地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和发扬的“金”字招牌。“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富有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通化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主动融入当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法庭工作由单纯办案向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转变。

    党建融合保障善治。通化法院通过驻点接待、即时协同等方式,及时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形成“党建+源头治理”纠纷化解新模式,持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柳河县人民法院与社区携手设立“党建联盟”联络点,设置巡回法庭审判点,打造“党建诉服综合体”,法官和调解员为社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诉讼服务。

    凝聚力量联动解纷。通化县人民法院二密人民法庭建立“党委领导+司法推动+各方参与”的联动机制,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与14家单位签订《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增加调解的专业性、及时性。柳河法院与妇联、民政等组织部门加强协作,设立“妇女儿童维权驿站”,推动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促进家事矛盾纠纷前端实质化解,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通化法院推动特色法庭建设,开展“一院一品牌、一庭一特色”创建活动,通过多元解纷,依法妥善化解辖区经济纠纷,让“小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大作为”。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打造“人参产业法庭”,加大人参产业全链条风险筛查、分析研判,涉人参产业纠纷案件由特色法庭集中管辖,提供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立审执“一条龙”和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等诉讼服务。辉南县人民法院的“水稻巡回法庭”、通化县法院的“蓝莓专题法庭”,均有助于高效化解涉农纠纷,提升农户、企业发展特色种植增收致富的信心,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乡村振兴产业链上。

    打造“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地

    通化法院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同志“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价值追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综合运用法治、德治、智治等治理方式,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通过上门办案、巡回审判、数字法庭,既练好“铁脚板”,也用好“电脑版”,把司法服务的“根系”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角落。

    主动融入,靠前服务。通化法院根据人口分布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在“服务”二字上下功夫,打造“背包法庭”“流动法庭”“田间法庭”“集市法庭”等特色法庭,实现就地“调立审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操心”。通化县法院二密法庭构建“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的便民模式,被誉为“大山里的巡回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一呼即应,下沉服务。通化法院以“法官进网格”活动为载体,将全市182名法官融入5582个基层网格,依托各乡镇“综合治理微信群”“法官进网格微信群”等载体,深入排查涉耕地、经济债务等矛盾纠纷,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消除。辉南法院样子哨人民法庭创新“一呼即应、一背就走”巡回办案的“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本着“不拘形式、便捷程序”的原则,将司法资源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

    科技赋能,服务提速。通化法院有效整合资源,在法庭原有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功能基础上,将数字服务、人工智能、大数据管理等融入“融合法庭”建设,实现多场景应用、跨地域实时庭审,进一步提升在线庭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打造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地

    通化法院聚焦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变,积极探索“属地纠纷属地解”的新解法,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

    主动参与,精准适需。通化法院强化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功能,进一步加大人民法庭与辖区基层治理单位对接的紧密度。集安法院榆林人民法庭定期与乡镇党委会商,搭建“一乡镇一源头治理工作群”,开展“零距离民心工程”,在辖区所有行政村、社区设立联动工作室,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共同参与调解,并在法庭墙上公示联动成员电话号码,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直面矛盾,共同化解,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关口前移,法庭上门。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将立案、诉前财产查控、多元调解、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利用巡回审判和“法官进网格”等方式,在农民家炕头、医院床头、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辖区纠纷季节性频发、不同季节矛盾纠纷类型不同的特点,形成了“四季巡查”制度,进行季度性总结反馈,深度挖掘纠纷频发原因,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直接执行,兑现权益。通化法院着力打造“调立审执”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派出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了解当地社情民意、与群众联系更为紧密的优势,建立“执行+法庭”机制,组织包片执行法官与法庭“点对点”对接,在法庭立案、诉讼阶段提前介入,制发《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告知书》《自动履行提醒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将法庭直接执行嵌入社会治理末梢,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通化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敢于攻坚克难、破浪前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高质量司法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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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6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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