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2日省委书记周祖翼参加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组讨论时,着重强调了要在推动共同富裕、增进人民福祉中担当作为、贡献力量。身为司法所干部,我们身处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更应积极响应号召,将工作与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紧密相连。
以法治宣传为笔,绘就全民法治意识新画卷
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上的富足,更是精神文明与法治素养的提升。司法所干部应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可以利用乡镇集市、社区活动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涵盖劳动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发放给群众。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发布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视频,以案例解读、动画演示等形式,让法律知识以更鲜活的方式走进千家万户。
例如,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易遭遇诈骗的问题,我们可以组织专题法治讲座,邀请公安干警、法律专家等共同参与,向老年人详细讲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及防范方法,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守护好他们的“养老钱”,为实现共同富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以纠纷调解为墨,勾勒基层和谐稳定新图景
基层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司法所干部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参与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类矛盾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了解纠纷双方的诉求和矛盾根源,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
比如,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我们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倾听他们的心声,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和谐相处的益处等方面进行劝导,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通过调解工作,不仅能够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以法律援助为纸,承载困难群众公平正义新希望
法律援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司法所干部要积极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到应援尽援。
我们可以主动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咨询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对于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关怀。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共同富裕的成果。
以社区矫正为尺,丈量特殊人群回归之路
社区矫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所干部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通过定期走访、信息化核查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
同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正方案,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他们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道德素养、掌握就业技能,为顺利回归社会做好准备。关心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困难,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接纳,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共同富裕的参与者和创造者。
作为司法所干部,我们要深刻领会在推动共同富裕、增进人民福祉中担当作为的重要意义,立足本职岗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基层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书写属于我们的奋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