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和第四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
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广电视听领域的优化机制和创新应用,设立算法赛道和方案赛道。旨在遴选满足广电视听行业需求的人工智能算法,重点考察算法创新,以及针对行业场景的优化能力,本届大赛设置智能生成与制作、智能字幕与译制两个赛题。
第四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聚焦高新视频端到端全产业链各环节,围绕技术创新、场景创新、业态创新、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评比,共设置超高清视频、沉浸视频、互动视频3个赛道。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
广电办发〔2025〕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广电视听领域深层次融合应用,构建行业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生态,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广电总局决定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技术支持:广播电视人工智能应用白皮书编制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
活动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本次大赛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广电视听领域的优化机制和创新应用,设立算法赛道和方案赛道。具体如下:
(一)算法赛道
旨在遴选满足广电视听行业需求的人工智能算法,重点考察算法创新,以及针对行业场景的优化能力,本届大赛设置智能生成与制作、智能字幕与译制两个赛题。
1.智能生成与制作
智能生成与制作技术可用于场景、物体、人物和特效视频生成,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操作演示视频和算法试验结果,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自主创新程度、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优化机制等。
决赛阶段,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场景、人物、物体和特效等方面10项任务,现场开展视频生成制作,大赛组织方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语义一致性、伦理合规性、内容准确度、内容质量和创意等)进行评价。
2.智能字幕与译制
智能字幕与译制技术可应用于直播字幕生成、语音转文字、多语言/语种翻译等,提升语言转换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操作演示视频和算法试验结果。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自主创新程度、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优化机制等。
决赛阶段,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中文语音转中文字幕,汉语语音转藏语、维语字幕,中文语音译制为英语、法语字幕等10项任务,现场开展字幕生成与译制,大赛组织方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语义一致性、翻译流畅性、风格符合性、文化适应性和响应速度等)进行评价。
(二)方案赛道
旨在遴选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优秀案例,重点考察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典型场景应用的方案设计以及应用效果,本届大赛设置智能修复与增强、智能推荐与个性化服务、智能监测与审核三个赛题。
1.智能修复与增强
智能修复与增强可应用于历史影像资料复原和经典影视内容再现,提升视频内容质量,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安全可靠性、修复质量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2.智能推荐与个性化服务
智能推荐通过用户画像和内容标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视听内容和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政策合规性、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安全可靠性、画像实时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3.智能监测与审核
智能监测与审核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内容的自动监测和审核,确保视听内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动态适应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推荐、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学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组织会员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总局直属有关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上材料于2025年2月7日提交相应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5年2月20日将纸质版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申报书及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外大街2号广电大厦610室,吴鹏,010-8609406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AIAC@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证明材料。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通过组织专家评审,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算法赛道进入决赛的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任务现场提交结果,专家评审组对参赛项目提交的结果进行专家评价,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方案赛道进入决赛的项目,需按照大赛统一安排进行方案阐述、功能演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组根据参赛项目答辩情况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预赛、决赛得分和参赛项目整体水平,遴选出各类奖项并公示。
五、其他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将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附件2、3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联系人:吴鹏 010-8609406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7日
附件:
1.
2.
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
第四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5〕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广电视听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打造高新视频新业态新服务,加速推动高新视频端到端产业链成熟,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广电总局决定举办第四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技术支持:高新视频系列白皮书编制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
活动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大赛聚焦高新视频端到端全产业链各环节,围绕技术创新、场景创新、业态创新、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评比,共设置超高清视频、沉浸视频、互动视频3个赛道。具体如下:
(一)超高清视频赛道
超高清视频赛道以促进端到端优化升级为目标,分为生产端和呈现端两个场景,其中生产端重点评选超高清视频生产制作各环节中在先进性、安全性、可用性、兼容性、国产化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软硬件系统;呈现端重点评选超高清视频呈现环节中在功能支持、性能优化、国产化、呈现效果、呈现形式、终端形态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序号1。
(二)沉浸视频赛道
沉浸视频赛道以推进节目内容形态创新、打造高品质沉浸式交互化视听体验为目标,分为生产端和呈现端两个场景,生产端重点评选在VR视频、沉浸式视频生产制作各环节中在技术先进性、系统安全性、传输实时性、应用拓展性、国产化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软硬件系统;呈现端重点评选沉浸视频呈现环节中在现场体验感、空间沉浸感、交互实时性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序号2。
(三)互动视频赛道
互动视频赛道以优化用户体验为目标,重点聚焦互动感知方式、交互方式等方面,评选互动视频拍摄、制作、编解码、传输、分发、终端呈现、用户交互等环节取得创新突破的软硬件系统等,要求详见附件1序号3。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推荐、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学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组织会员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
总局直属有关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申报单位申报同一个赛道的项目不超过2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第四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表2)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技术系统介绍视频及参赛项目演示视频;以上材料于2025年2月7日前提交相应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视频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外大街2号广电大厦610室,张实,010-86091976(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spds@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介绍视频,**单位**参赛项目集锦视频。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通过组织专家评审,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进入决赛的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方案阐述、视频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组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根据成绩进行排序。综合预赛、决赛得分和参赛项目整体水平,遴选出各类奖项并公示。
五、其它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赛道。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同时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并在附件3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联系人:张实 010-8609197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7日
附件:
1.
2.
3.
发布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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