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也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注销,否则可能面临如下两方面问题:
1、企业被吊销执照仍可作为被告引发诉讼案件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行政实体法的规定,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公司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有限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就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其市场主体资格消灭,但其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并不能因吊销免除其债务返还责任。
2、公司被吊销执照后未及时依法清算注销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70条和《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1)有限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