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读者来稿,作者为在京台胞,现任职于北京某大健康领域集团公司法务部。
作为在京台胞,我也是一名长期在京执业的法律工作者,我想结合自身体验,就居住证政策分享几点观察与思考。
居住证政策伊始:解决人口流动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外来人口为城市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在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差异化待遇。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半年,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民,均可申领居住证,享受公平的公共服务。
政策延伸:居住证政策惠及港澳台居民
为便利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居住满半年且符合就业、住所或就读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自愿申领居住证。该政策与2016年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一脉相承,核心目标都是保障人民在居住地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
居住证没有所谓的“政治意图”
赖清德当局提出的“17条策略”中称,“将对居住证等证件持续进行必要的清查及管理”,这显然是荒谬的。难道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方便生活的“居住证”也成了罪状?从政策制定的初衷与实施效果来看,居住证制度始终以服务民生为宗旨,方便台胞在大陆生活、就业,没有任何所谓的“政治意图”,不应该被恶意歪曲、误导。将这一惠民政策曲解为“清查管理”对象,不仅违背事实,更不利于保障台胞权益。
对居住证功能的建议
建议在已有成功经验及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居住证的便利性。
一是电子营业执照的线上申领,目前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平台只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实名认证,台胞证和居住证均无法通过实名认证,导致无法添加台胞为执照管理人员,台胞只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下办事窗口办理电子营业执照下载。
二是建议推动“双证关联”在企业场景(特别是商业APP如微信、支付宝、航空公司等)的应用,进一步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的生活和工作。
作者 | 小林
京彩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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