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育璁 王君亮)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充装单位是否存在超期未检验气瓶、“黑气瓶”及未按规范要求非法充装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查看气瓶充装数据上传管理平台情况,并检查充装设备扫码充装功能。经检查发现,莱阳一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充装气瓶前后未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莱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切实保障辖区气瓶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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